原标题:高考高分生办班要有合法资质,这是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
作者 | 熊丙奇 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图源 | 东方IC
福建泉州某中学13名高考高分考生联手办“暑期精品课程班”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据校方反馈,该校校长召集办班的同学了解情况并沟通交流。同学们汇报了事情的缘由后,校长肯定他们分享学习经验的想法,同时也指出办班要依法依规。学生们表示因为对办班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导致涉嫌违规,决定立即停止招生,停办拟于7月8日开办的培训班,并全部退还已收取学生的订金。这些高分考生还表示,希望暑期有机会回母校,为在校学弟学妹们分享学习经验。(中国青年报7月4日)
对于高考高分学生联手举办培训班,舆论看法并不一致。相对集中的意见,主要是肯定学生办班分享学习经验挣学费的想法,但要求办暑期班必须合法合规。而与此同时,也有媒体发表评论称,对这般完全由学生自发行动、自我组织的小范围培训活动,监管层面无需过度介入,对学生自行组织的培训无资质就该“取缔”,也未免过于上纲上线。这种舆论声音是值得认真分析的,因为这很可能给学生传递混乱的信息,对合法打工、创业缺乏足够认识,扣错走向社会独立自主的第一颗扣子。
好在这些学生对此已有清晰认识。7月5日,这13名学生通过微博就此事发表声明。声明称,因对相关法律法规欠缺了解,未向相关部门报批、备案,故决定立即停止办班,及时改正不妥行为。并表示,对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广泛关注,我们深感荣幸;同时也对占用宝贵的媒体资源深表歉意。恳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携手共建合法、公正、有序、健康的教育市场环境。
不能举办没有合法资质的培训班,是遵纪守法的底线,还是上纲上线?这是必须明确的基本问题。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参与者是高考高分生,就可以例外,这应该是基本的是非问题。但是,有的人出于情感,就把基本是非抛于一边,比如,觉得这些学生能有这种想法难能可贵,应该支持一把,要尽量促成,不能搅黄了,即便有法规,也对其“网开一面”。
这种想法对于学生来说,并不是帮他们,而很可能是误导他们。刚刚走出高中校园的学生,对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他们之前考虑办班,可能没有想到还需要资质等问题,而在进入办班实践后,才被质疑有无合法资质。在这种情况下,负责任的做法,是告诉他们这是违规办班,需要走合法的途径。合法办班,不仅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也是对他们自己的保护。按照国家监管教育培训机构的规定,没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是要严格治理、加以取缔的,不管其举办者是谁。如果因为举办者是高考高分学生,就认为可以网开一面,那上大学之后,北大、清华的学生自发办班,是不是都可以网开一面,监管部门对这类培训班都不需要介入?
也有人认为家长报高考高分学生办的班,还问有无资质,是故意为难学生,你只要信任这些学生就可以了。可问题是,只要是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收费的培训班,就属于商业性质的培训活动,是需要有合法的资质的。这不以举办者是谁为转移。其实,对于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没有合法资质办班,媒体一直教育家长要理性选择,要看有无合法资质,不能轻信宣传,那么,为何到了高考高分学生办班,就认为资质不重要了呢?按此逻辑推论,带出高分学生的教师,也可以自发办班,以教出多少高分学生为卖点,吸引学生、家长报班,这样的班可以让教师挣钱补贴家用,也可让学生缴纳比正规机构少的学费获得真正的名师指点,也是“双赢”啊。但对于这样的办班,有媒体会支持吗?
简单来说,这就是是非不分的”双重标准”,而这源于潜意识中的“特权情结”,比如,在高考期间,有的家长为维护考场外秩序,占机动车道,不允许机动车通行,这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可有的舆论却支持家长,认为只情有可原,这背后就是“高考生特权”,一切为高考让道。再比如,对于大学生创业,我国有的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允许大学生创业有轻微违法行为,称这是优惠政策,可是,真正的创业者需要的是平等的竞争环境,而非某些人、机构拥有特权。由于没有严肃认真的遵纪守法教育,我国大学生就业、创业中,有不少并不合法,而这导致有的大学毕业生一出校门,就进牢门。我国多地检察院都曾针对大学生就业的犯罪案件发出预警,称这些涉案大学生均毕业未满三年,犯罪主要以诈骗、传销、侵犯公民信息、妨碍信用卡管理、非法拘禁等情况最为普遍。
回到高考高分学生暑期办班上,有舆论认为学生自立精神难能可贵,因此就觉得这一行为不要受法律约束,用法规约束便是多事。这表明缺乏基本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舆论如果对有关法律的规定不满,那可以提议修改法律,给兼职打工的学生自主创业创造更好的法律环境,而不是置现行法律法规不顾。培养学生做一个尊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这是教育的底线。从这一角度说,这些学生及时认识到办班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而停办,是更值得肯定的,他们从中也接受到了遵纪守法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