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摩天轮票务出售“非卖品”门票,买家欲退款反被怀疑把票掉包了)
摩天轮票务出售“非卖品”门票,买家欲退款反被怀疑把票掉包了(来源:网易视频)
满心欢喜地去看演唱会,结果视线完全被挡,一看门票才发现上面写着“非卖品”,而且是工作票。这两张票是在摩天轮票务平台上买的,位置不好不说,事后和卖家理论,对方竟怀疑是消费者做的手脚。第一次看演唱会体验就这么差,张先生很是糟心。现代快报记者接到张先生的反映后,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 演唱会现场,张先生的视线被灯光设备遮挡
消费者
网购演唱会门票却买到“非卖品”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接到张先生的反映,得知他在摩天轮票务App上买了两张8月31日某场演唱会的门票,进场后先是注意到所在区域寥寥几人,后来发现视线被场馆顶部的灯光设备完全挡住,根本无法看演出。
“工作人员用信封装的票,检票入场时我才打开信封,等到坐下就发现位置不对。”张先生说,他仔细看了手里的票,这才发现上面写着“非卖品”。靠近票价的位置贴着一张“自行撕毁无效”的贴纸,揭开后,“工作票请勿出售”的字样露了出来。张先生立即电话联系给他票的工作人员,对方称可以赔他200元,并暗示他不要联系摩天轮票务,“你要是投诉,我就不赔了。”
张先生拒绝了这个赔付方案,而是联系摩天轮票务要求退票。摩天轮票务客服的回应是,可将票样照片通过App发给他们核对处理,若确实属于非卖品,可双倍赔偿。但到了第二天,也就是9月1日,客服的说法却变成“赠送200元抵扣券”,还让张先生证明票确实是摩天轮票务的工作人员给他的。“客服的原话是‘你怎么能证明这是我们工作人员给的票’,他这是在怀疑我把票掉包了。”张先生很生气,当天在12315平台上举报了摩天轮票务所属公司——上海锐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在微博上发帖讲述事情经过。
9月2日,客服联系张先生,称可全额退款,但他得先把票邮寄回去,并且删除投诉微博,此解决方案的有效期到9月15日。
△揭开贴纸,票面上出现“工作票请勿出售”的字样 受访者供图
售票方
我们禁售非卖票品,愿全额退款
摩天轮票务是一家第三方服务平台。据官网介绍,摩天轮主要是将主办方、各级票务公司、个人闲置等票源汇聚在平台上,票品由卖家自行定价和供应,平台本身不对票品定价。
9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致电摩天轮票务,核实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公关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平台禁止商家售卖工作票等非卖票品。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对卖家会有惩罚措施,对买家也会有相应的赔付措施。”
既然摩天轮票务禁止售卖工作票等非卖票品,张先生为何还会买到工作票?据张先生描述,他是在演唱会前一天下的单,“手机上显示只能现场取票。”演唱会当天,现场就一个人和他对接,张先生回忆:“我不确定他是摩天轮平台的人还是卖家,给票后他帮我在手机上操作,直接确认了收票。”
对此,这名工作人员解释称,临近日期买的票,卖家没时间把票品寄到摩天轮票务进行验票,就由摩天轮票务的工作人员、卖家与买家三方,在演唱会现场进行检验和交付。但部分演出由于人力不够,摩天轮的工作人员无法抵达现场,会由通过资质审核、信誉过关的卖家去对接。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事的解决方案是:给买到工作票的消费者退全款。可张先生有顾虑,因为摩天轮票务让他先把票邮寄过去才全额退款,“万一票寄过去了他们又不退钱,我手里没了证据该怎么办?”
律师
平台涉嫌欺诈,消费者可主张三倍赔偿金
对于张先生的遭遇,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认为,平台在出售门票时没有标注非卖品也没有告知此票的不利因素,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涉嫌欺诈,消费者可以主张“退一赔三”,如证据确凿还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的,为五百元。
李小亮还提醒消费者,购买演出票最好通过正规渠道,不要轻信所谓的第三方票务平台,取票时也要仔细查看,如有异议应及时交涉,以避免上述类似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