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暴力开路强揽工程殴打执法人员)
中秋节前夕,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一社区居民的感谢信,信中称感谢检察官主持公道,让他们乘坐小区电梯不用再花冤枉钱。
信中所说的是以姚某东为首的涉黑组织强迫业主额外缴纳电梯使用费的事情。据了解,在审查姚某东等11人涉黑案的过程中,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引导县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夯实证据,姚某东酒后驾驶无牌照车辆,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并找人顶替等19起犯罪事实被查出,这个涉黑组织11名成员全部依法得到惩处。
姚某东系平舆县庙湾镇庙湾村人,被涉黑组织成员称为“东哥”。2010年以来,姚某东伙同其弟姚某峰,纠集社会闲杂人员王某军、杨某锋、杨某勇、刘某阳、赵某强、张某亮等人,成员之间分工明确,采取殴打、滋扰、恐吓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实施多种犯罪行为,涉案40多起,严重破坏了平舆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因平舆县某小区建设需要占用曾桥村土地,开发商在征地过程中承诺,当地村民同等价格下可优先向工程供料。自2010年开始,姚某东看到供料有利可图,便安排王某军、姚某峰、杨某勇等人组成“巡逻队”,一旦发现曾桥村村民的送料车,便采取暴力威胁、殴打等手段进行阻挠,从而垄断了该项目建筑材料的供应,后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强行向施工企业索取材料款47.8万元。
尝到甜头后,姚某东感觉供料来钱太慢,干脆直接以暴力开路,强揽该小区3号楼、6号楼、18号楼的主体工程,获得工程款1341.7万元。在进入工地的过程中,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经理于某、销售部经理徐某皆因琐事被其手下殴打。
项目即将竣工时,这个涉黑组织又强占物业,并私自更改小区规划,违法建设11间车库卖给业主,获利100多万元。在正常物业费之外,还强行向业主收取电梯使用费两万余元,照明费6万余元,业主们敢怒不敢言。
此后,姚某东等人的气焰更加嚣张。他们以该项目中谋得的房产作为抵押,从银行贷款2890万元进行高利转贷,非法获利1000多万元。而后,又将贪婪的目光投向了另一个地产项目,倚仗这个涉黑组织的恶名,成功敲诈该项目法定代表人秦某1500万元,并强迫秦某签订售楼协议,逐步控制了整个项目。
平舆某酒店是当地接待条件最好的宾馆之一。姚某东等人自2013年开始,长期占用该酒店3个房间,5年间共计消费107.2万元,分文未付。
2015年12月16日晚,成员张某亮涉嫌酒驾被交警查获。在被带到县中心医院抽血化验过程中,姚某东带领赵某强、杨某锋等人急忙赶到,并对部分执法人员进行谩骂、殴打。事后,姚某峰以某周刊记者的虚假身份,以“东哥”被警察打伤为噱头,敲诈交警大队的协警张某、冯某等人11万元。同年,姚某峰还冒充记者,以平舆县某幼儿园、某小学校车超载为由,分别敲诈园长、校长各2000元。
2017年9月27日,姚某东、张某亮、赵某强看到韩某在驻马店市某酒城买酒,称韩某欠钱未还,强行搬走20箱白酒,价值共计17.4万元。虽然韩某并未欠钱,但迫于无奈也只得自认倒霉。
2018年11月30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经过两天公开开庭审理,平舆县人民法院于12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姚某东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现金、房产、车辆等财产合计3400多万元;其他10名成员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0年不等。
一审宣判后,姚某东等11名被告人对判决不服,均提出上诉。2019年4月3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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