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狱中感染艾滋病,吉林一服刑犯维权7年获10万国家赔偿)
新京报讯 狱服刑期间,多次进入监狱管理局下属医院接受治疗,后被查出感染HIV病毒,后经吉林省高级法院认定,其感染行为应发生于在押服刑房间。男子以此为由,对四平监狱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因对吉林省高级法院裁定的10万元国家赔偿不满,其又申诉至最高法院。
(11月7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吉林省高级法院证实,最高法院已于(11月6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了关于此案的《国家赔偿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申诉人赵荣辉欲索赔800余万元,经裁定,四平监狱对其给予精神抚慰10万元 “并无不当”,故驳回赵荣辉的申诉。
最高法院认定四平监狱给予赵荣辉10万元精神抚慰金“并无不当”,驳回赵荣辉的申诉。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伤残后抢劫杀人未遂,服刑期间多次入院
吉林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查明,曾做厨师工作的赵荣辉于2001年9月,不慎从二楼坠下,造成腰部以下截瘫,属肢体二级残疾。此后,其靠低保和做手工零活收入及其父母、哥哥照顾生活。2008年6月5日,赵荣辉伙同他人实施抢劫、故意杀人(未遂)行为。同年9月,长春市二道区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赵荣辉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刑期至2028年9月7日止。
针对此结果,赵荣辉不服,提起上诉。
2008年11月24日,长春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驳回赵荣辉的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刑事判决生效后,赵荣辉于2009年1月15日进入四平监狱服刑。因身体原因,赵荣辉服刑期间,多次进入吉林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治疗。
2011年5月31日,赵荣辉因吞金属异物,又一次进入该院治疗,其间于同年6月1日经HIV抗体检测,结果为待复查;10天后,经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IV抗体确认,其检测报告为“阳性”。
吉林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另查明,赵荣辉在四平监狱服刑期间,还在该监狱内部医院进行监管治疗。其间,在赵荣辉监管病房(多为单独房间,有专门护理人员)对门房间进行监管治疗的服刑人员赵某伟(在2004年检测感染HIV病毒)有到赵荣辉房间,与赵荣辉聊天、下棋,及抱赵荣辉如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