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6月30日,国际法院裁决出台3天后,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刊文说,里根政府执行国际法院裁决的可能性“非常渺茫”。后来的历史事实是,裁决完全没有得到执行。尼加拉瓜曾想到联合国安理会说理,但美国作为常任理事国连续5年行使否决权,拒绝执行。尼加拉瓜再到联大寻求帮助,但即使后者投票裁定尼加拉瓜胜诉,也没有强制力。后来,联大每年都要就此案投票,支持美国的国家越来越少,据称最后只剩下以色列。1990年代初,尼加拉瓜政权出现更迭,在美国压力下,新上台的查莫洛政府决定撤诉,并表示将来也不会追究此案。撤诉后,尼加拉瓜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大额援助,并获得世界银行的贷款,总额大约5亿美元。后来上台的丹尼尔‧奥尔特嘉政府曾打算重启赔偿,但被美国告知,这个案子已经永久结束了。
对于里根政府的傲慢,当时的美国学界和政界也有不满。参议员马塞厄斯说,“美国历史上一直是支持国际法院的,甚至参与了法院的创建,(今天的)决定让人担忧,也让人伤感。”(作者:刘洋、任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