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申请者都可以根据各项积分的具体标准和分值,把自己“摆”进去,避免此前不鲜见的托关系、找路子、走后门等产生的高昂成本付出。
《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简称《管理办法》)昨天正式发布。实施这两个办法,是北京市贯彻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用法制手段调控北京城市人口的必由之路。
“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都面临着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城市功能优化的任务。控制城市人口总量,调整人口结构,提升人口层次,是确保特大城市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前置环节。有鉴于此,上海、广州、深圳均已公布并施行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由于城市现有的产业现状与特质、经济结构类型、城市功能形态各有特点,三大城市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也各有个性和特色。
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现代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以深入推进户籍改革为抓手,科学合理地管理城市人口,是推进社会管理“三化”的题中之义。特大城市的人口结构是否科学合理,一头连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另一头则连着城市户籍居民和外来常住人口的赋权保障,不但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所有居民对城市的归属感受。
《居住证暂行条例》今年元旦起正式施行,北京市昨天公布对应的实施办法,是结合首都特点,对《暂行条例》的必要细化。由于居住证制度在国内地级以上城市已探索试行多年,外来常住人口对这项制度的实施已普遍认同,相较之下,外来常住人口对积分落户政策的关注度会高于前者。
应该说,积分落户政策是居住证制度赋权保障功能的必然衍生。上海等大城市实施积分落户管理后的最大变化,是落户申请、审核、批准等一整套操作流程,能做到在阳光下规范操作。社会舆论尤其是申请落户者对它的普遍评价是,有了管理办法,每个申请者都可以根据各项积分的具体标准和分值,把自己“摆”进去,避免此前不鲜见的托关系、找路子、走后门等产生的高昂成本付出。如此一来,落户者心安理得、坦荡平和,无论是暂时不能落户者,还是对落户不抱什么希望者,很多人都能对这项政策予以理解和支持。
此轮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的人口结构调整,可追溯至2010年前后,其直接动因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必须进行的产业升级。不知不觉中,产业升级拉动城市人口结构调整的功效,在四个特大城市相继发布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之前,已有所体现。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北京、广州、深圳的外来常住人口虽仍然呈增长态势,但与2000年至2009年的平均增长幅度对比,外来常住人口年平均增幅亦呈连年下降态势。
随着特大城市淘汰落后产能和去过剩产能力度不断加大,随着特大城市产业特色朝着“轻”、“商”、“软”、“高”、“新”等方向发展,可以预计,北京外来常住人口也将出现由增到减的历史性拐点。这样的变化趋势,对北京执行《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是比较有利的,客观上为北京城市人口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北京颁行《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并非要一味借助行政手段调控、减少外来常住人口。随着北京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执行《实施办法》和《管理办法》将具操作弹性,将来一段时间后,若外来常住人口变化趋势与北京城市人口总量控制目标不尽相符,具有“试行”性质的《管理办法》还可以做灵活变动,当需要重点引进和留住某一类或几类外来常住人口时,经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积分标准、积分项目和积分分值还可以作出相应调整,以更好服务于北京城市功能优化的大局,使北京城市人口结构更加合理,人口发展更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