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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长江海事部门推十大举措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6  来源:中新网湖北
核心提示:中新网武汉5月15日电 (张芹 谢军 廖磊)记者从15日长江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能力,该

中新网武汉5月15日电 (张芹 谢军 廖磊)记者从15日长江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能力,该局研究制定了涵盖安全发展、绿色发展、民生发展和科学发展的十大举措,以打造优质、高效的海事服务体系。

长江海事局副局长李江介绍,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湖北等11个省(市),而作为国家派驻长江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机构和长江黄金水道重要的经济执法力量,长江海事局管辖范围包括2695.5公里长江干线,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当天发布的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十大举措包括:创新长江水上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长江水上应急救援体系、深化水上监管服务品牌建设、推动形成长江生态保护新格局、构建船舶污染应急防控体系、丰富便利船员服务措施、优化海事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易航海”战略实施、助推航运企业提档升级、助力沿江口岸开放建设等。

据介绍,目前长江干线辖区内对外开放的口岸已达32个(其中一类口岸24个),为提高船舶货物通关效率,减少船货通关成本,长江海事部门将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现口岸查验通过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助推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

在构筑水上安全保障体系,完善长江水上应急救援方面,李江介绍,长江海事部门将积极推动沿江省(市)共建“长江经济带水上应急协作区”,通过信息共享、跨省(市)合作,提升水上立体、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

此外,针对长江水污染防控问题,长江海事部门将借鉴海洋污染防控经验,逐步建立集船舶、无人机、雷达等于一体的船舶污染立体监视网络,实现监视监测范围全覆盖。与此同时,全面推行“船上储存,交岸处置为主”的零排放治理模式,加强船舶污染物产生、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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