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天天走在清香的泥土上
走路是最平常的事了,不过昨天才觉得,已有许多天没有在泥土上走路了。每天除去在水泥地面上行走外,已忘掉了泥土的清香了。
努力地回想着今年走在泥土上的日子,除去清明节上坟时必须行走在泥土上,且铲土添坟外,实在记不清还有什么时间走过。
现代化的生活标志之一,就是所到处地面皆为水泥覆盖,许多人不用再在泥土地上行走了。
在水泥地上行走,干净多了,走的年代久了,竟然养成了习惯,很少离开水泥地,难得在路边的泥土地上走一走,至多望一眼路边的野草、树木了。
现在想来,是不是忘掉了过去农村的日子,不然怎么愈发孤寂呢?
是啊,生活在城里,从这块水泥地转移到另外一块水泥地;从这幢水泥房出来,再到另一幢水泥房,简直是生活在水泥的世界里。
水泥冷漠,毫无人情味,以致人和人之间都戴着面具似的,即便是邻居,也是彼此不认识,不打招呼,进了家里,拍的一声把门关上,就等于将自己关进了水泥牢笼里。
有次家中水笼头坏了,漫了一地。正打扫时,只见一女的冲了进来,用摄像机拍了半天,说是水把她家新装修的房子破坏了,要索赔。
弄了半天,才知道是楼下的邻居。
她的冷酷让我不寒而慄,眼中除去要钱之外,毫无邻里之情。
如此种种,邻里已无关系,各自关门,互不相见。
这种生活让人麻木,以致出门只求自保,不敢搀扶跌倒的老人,否则说不清。
此等好事皆做不得,南京有个著名的案例,某男行好事,主动搀扶摔跤的老太,并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垫付了医疗费,竟然成了被告,说其是伤害老太者。
作为当事人,老太听从了家人意思,反咬小伙子一口。法官也冷漠,推理出了要是不关你事的话,为何出手相助的论断,让 小伙子欲哭无泪,也让其他人害怕做好事了。
难道水泥将泥土覆盖了,人们闻不到泥土清香后,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吗?
我不是科学家,没有依据证明这一点。
不过,作为农民的儿子,我该反思自己了。记得小时候,学校很重视政治课,班主任会亲自担任政治老师,校长更是全校的政治老师,每星期一定要开全校师生大会,主题当然是思想教育。
印象最深的就是别忘本。校长有句顺口溜叫“一年土,二年洋,三年忘了爹和娘”,教育我们长大后,离开农村,进城工作,千万不要忘本。
现在想来,校长的眼光确实长远。
农民是干嘛的?
农民是和土地打交道的人,是让庄稼在土地里茁壮成长,收获粮食的人。
可以说,没有了农民,就没有了粮食,人类就没法生存。
作为农民的儿子,我自小在泥土堆里长大,泥土是最好的玩具,可以变成自己所能想象出来的任意造型。
小时候,常常自鸣得意的是,自己还能用泥土砌成高楼,但小伙伴们不会让我开心太久,一脚就会将其毁灭。
玩归玩,还得帮父母干农活,锄草、插秧、间苗、收割、放水、看青、放牛等等,样样干过,皆是和泥土打交道的活。
离开农村进了城,我发现鼻子出问题了,常常不通,嗅觉不灵,难道我真的忘本了么?
不过,昨天在水泥路上行走时,鼻子突然顺畅,闻到了路边泥土的清香,我终于想起了久违的泥土。
看来,即便不谈忘本的事,哪怕为了我的鼻子,也不该忘了泥土,要常常到土地里走一走才行。(钱诗贵丁酉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