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5防止炉外管爆破
6.5.5.1加强炉外管巡视,对管系振动、水击、膨胀受阻、保温脱落等现象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炉外管发生漏气、漏水现象,必须尽快查明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与系统隔离处理应立即停炉。
6.5.5.2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438-2009),对汽包、集中下降管、联箱、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弯管、弯头、阀门、三通等大口径部件及其焊缝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应对缺陷尺寸进行定量检测及监督,并做好相应技术措施。
6.5.5.3定期对导汽管、汽水联络管、下降管等炉外管以及联箱封头、接管座等进行外观检查、壁厚测量、圆度测量及无损检测,发现裂纹、冲刷减薄或圆度异常复圆等问题应及时采取打磨、补焊、更换等处理措施。
6.5.5.4加强对汽水系统中的高中压疏水、排污、减温水等小径管的管座焊缝、内壁冲刷和外表腐蚀现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6.5.5.5按照《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DL/T 616-2006)的要求,对支吊架进行定期检查。运行时间达到l00000h的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的支吊架应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
6.5.5.6对于易引起汽水两相流的疏水、空气等管道,应重点检查其与母管相连的角焊缝、母管开孔的内孔周围、弯头等部位的裂纹和冲刷,其管道、弯头、三通和阀门,运行lOOOOOh后,宜结合检修全部更换。
6.5.5.7定期对喷水减温器检查,混合式减温器每隔1.5万~3万h检查一次,应采用内窥镜进行内部检查,喷头应无脱落、喷孔无扩大,联箱内衬套应无裂纹、腐蚀和断裂。减温器内衬套长度小于8m时,除工艺要求的必须焊缝外,不宜增加拼接焊缝;若必须采用拼接时,焊缝应经100%探伤合格后方可使用。防止减温器喷头及套筒断裂造成过热器联箱裂纹,面式减温器运行2万~3万h后应抽芯检查管板变形,内壁裂纹、腐蚀情况及芯管水压检查泄漏情况,以后每大修检查一次。
6.5.5.8在检修中,应重点检查可能因膨胀和机械原因引起的承压部件爆漏的缺陷。
6.5.5.9机组投运的第一年内,应对主蒸汽和再热蒸汽管道的不锈钢温度套管角焊缝进行渗透和超声波检测,并结合每次A级检修进行检测。
6.5.5.10锅炉水压试验结束后,应严格控制泄压速度,并将炉外蒸汽管道存水完全放净,防止发生水击。
6.5.5.11焊接工艺、质量、热处理及焊接检验应符合《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和《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6.5.5.12锅炉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申领使用证。不按规定检验、申报注册的锅炉,严禁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