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生活 » 正文

全球生活频道:乘坐地铁 不得有这17类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28  来源:中新网
核心提示:乘坐地铁不得有这17类行为本报讯 (记者杜鑫)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乘客应遵守票务

乘坐地铁不得有这17类行为

本报讯 (记者杜鑫)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乘客应遵守票务管理规定,并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

具体来说,10类禁止性行为包括: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攀爬或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等。

7类约束性行为包括: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等。

杜鑫

【编辑:】

原标题:乘坐地铁不得有这17类行为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