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忠的母亲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她没读过几天书,但深明大义,教会了儿子做人做事的道理,使儿子一生受益。今年,李新忠82岁,思维敏捷,精神矍铄,心态健康,心胸豁达。
李新忠说:“1946年腊月的一天,娘对10岁的我说,‘本分做人,就会一生平安。’如今我已到耄耋之年,我的一生过得快乐顺遂。‘本分做人,一生平安’,是母亲留给我最好的礼物。”
被采访人:李新忠 采访人:安军玲
要本分做人,要有志气
1946年,因爷爷早于4年前去世,爹被国民党征去当了兵,伯父理所当然地当了家。当时爹在外面,母亲在家里感觉很受气。后来,她找来本家的一位爷爷,从中调解和伯父分家。分家时,以抓阄的形式决定财产的归属,我抓到了东院,院里有三间土房,没有椽子、没有砖,是用檩条、高粱秸盖的;伯父则分到了前后两院的大宅院,那里有条件不错的5间正房。
我记得,当时伯父冷冰冰地说:“分家分家,看看谁有命住!新忠啊,下了学还来伯父家吃饭啊!”娘拉起我的手,坚定地说:“孩子,要有志气,咱们一定要过得更好!记住,长大了要本分做人,不要学他。本分做人就会一生平安。”
回到我们屋后,我不解地问娘:“娘,啥叫‘本分做人’?”娘说:“不要随便要人家的东西,不要随便拿人家的东西,不要沾人家的光老占便宜,要讲吃亏,吃亏是福。常言道,‘蛆窟窿枣先红,沾人家光先穷。’”我又问娘,“啥叫‘有志气’呀?”娘略思索一下,说道,“有志气就是穷死不做贼,饿死不抢劫。”
1947年正月下旬,爹逃跑回来,不敢在家待,连夜跑到解放区二姨家躲起来。二月二过后没几天,正定解放,爹才回到家,本分地当了一辈子农民,2015年去世,活了96岁。
以身作则,不占别人一点儿便宜
有一件事让我至今难忘。1947年夏季的一天,娘带我到城里集上卖她纺好的5斤线子,娘的活儿很好,很快就卖掉了。之后,娘带我在附近的地摊上每人吃了一碗饸饹,吃完后,起来就往回走。
天气很热,我们走会儿歇会儿。当我们在一个大门洞内歇凉时,我对娘说:“娘,咱没给人家饸饹钱啊!”娘一惊道:“啊?你这个熊孩子,怎么不早说呀?赶快往回走,咱是本分人家,可不能吃昧良心的食儿啊!”大热的天,返回了一里多地,走到校门口附近,娘把两份饸饹钱交给了摊主。
我工作后,牢记娘“本分做人”的嘱托,这四个字伴随了我一生。从1963年工作到退休,我过得平平安安,顺顺利利,把“本分做人”当成了自己做人的基本准则:损公肥私的事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做;不近人情的事不做;不通人性的事不做;不合乎人道的事不做;违法违纪的事不做。
本分做人,乐享平安康宁
1976年10月下旬,操劳了一辈子的娘去世了。我在家操办娘的丧事时超了三天假,单位吕科长找到我说:“我和医务所的杨科长说妥了,让他给你开三天病假条,开支时就不扣工资了。”我说:“谢谢科长关心!你的好意、你的这份情我领了,但是我不能办,免得别人说我不是。”科长劝我说:“没人说不是,别人也是这样办的呀,快去找杨科长吧!”我说:“他们是他们,我是我,我是本分人,违反厂规的事我是不会做的。”
1986年6月的一天晚上,给我厂盖车间的建筑队老板带着妻子来我家做客。他掏出一个红包说:“这是1000元(当时相当于我一年半的工资),是我对你的感谢。”我说:“你的建筑队只要做到不偷工减料,按合同签订的时间或提前干完活儿,就是对我的真诚感谢。钱,我是绝对不能收的。”他妻子说:“李厂长,看在咱们沾亲戚我还叫你姑父的份儿上,你就收下吧!这是俺们个人的钱,不会出事的。”我说:“那好,我收下,明天交厂财务科算厂经营外收入。”他两口子听了这话,只好收起红包走了。
2014年初夏的一天,我到早市上买菜。付给菜贩100元后,他找给我一叠钱,我数了数,发现多了一张5元的。我说:“小伙子,你找给我的钱不对啊!”年轻人有点生气:“老爷子,我绝对不会少给你的,不会办那缺德事!”我说:“是你多找给了我5元啊!给你好好数数。”他接过钱一点,确实多找了5元,立马客气地说:“老爷子,你真是个好人呀!再给你一把菜。”我说:“从小俺娘就教育俺,不要沾别人的光,我是不要的。”他又说:“算我奖励你的要不要?”我说:“要是为这事奖励我,我就要定了!”
后来,在单位工作期间,我曾遇到过两次生产事故,三次交通事故,一次严重的天灾,但我都是有惊无险,安然无恙。门卫老张给我起了个绰号,叫“李大命”。这其中有偶然的因素,但我更愿把自己的幸运归结为娘所说的“本分做人,一生平安”的回报。
如今,我已82岁,思维敏捷,精神矍铄。已到耄耋之年的我,仍把母亲的话牢记心间,这正是:儿受母恩记心房,到时报恩身心康。本分做人伴人生,一生平安长寿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