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1.本网站仅受理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对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2.填写举报信息时,需据实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违法违纪的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后果及主要证据等,带“*”的项目为必填内容。本网站只受理文字信息,字数上限为1500字。为了保证您能成功提交举报信息,请您在本地将举报内容编辑好后再将其粘贴到“主要问题”文本框内。
3.本网站仅受理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惩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4.每位举报人24小时内至多进行2次举报,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举报。如举报内容经查属实并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5.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网上举报只是我们受理有关问题的途径之一,举报人还可通过信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举报。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举报中心;邮政编码:100741;举报电话:12389。